2018盐城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2018-08-01 13:37:1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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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盐城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盐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为盐城市红十字会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现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公开招聘2名器官(遗体)捐献和应急救护培训岗位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热爱红十字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社会活动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3年7月2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8年8月15日至
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盐城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开放大道北路39号,市红十字会208室),联系电话:0515-88335632 联系人:沈琛。
(二)应聘者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正面彩照3张;②报名者如实填写《盐城市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③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含第一学历)及学位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其中,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明;④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证明、在校成绩单;⑤提供自行制作30分钟的心肺复苏术多媒体培训课件1份(供教学技能考核使用);⑥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书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通知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不少于3﹕1;如不足3﹕1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试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面试和教学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岗位必备专业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和教学技能考核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沟通协调能力、岗位适应性、语言表达能力。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教学技能考核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教学技能能力,教学技能考核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教学技能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
教学技能考核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及教学技能考核成绩占15%的办法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则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体检、考察工作由盐城市红十字会组织。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红色盐阜(http://www.hsyf.gov.cn/)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上级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合同期未满辞职人员按聘用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处理。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招聘纪律,秉公办事,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并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取消相关报考人员的招聘资格,并对有关当事人给予严肃的处理。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考录工作全程进行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人员有《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盐人社〔2010〕252号)第六项第20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一律实行回避。
招聘咨询电话:0515-88335632
招聘监督电话:盐城市红十字会 0515-88896633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0501611
附件:
盐城市红十字会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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