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泰州泰兴事业单位招聘60人公告(3)
2018-06-14 09:47:0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非2018年应届毕业学生;
(2)事业单位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六、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专业技能测评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评成绩均相同的,按照上述其他岗位相应规则确定体检人选)。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选在体检前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人选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本人户籍证明(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责任自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
七、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
八、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所有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报到手续(逾期不能办结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在报到前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各递补一次。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十、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23-87664430(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23-80735106(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729512(泰兴市人社局党办)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中国泰兴(人社局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11405/index.html)
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在指定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
泰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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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