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宿迁宿豫区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3)
2018-05-22 15:52:1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面试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分值为100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指参加考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结果保留2位小数。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上公布。
体检工作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人员中的在职人员在体检前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8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考察结束前,考生为在职人员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无经济问题证明,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豫区政府网(http://www.suyu.gov.cn/)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人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7—84465736(宿豫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466198(宿豫区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
附件:
附件1:《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2:《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宿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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