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招聘1名高层次人才公告(2)
2018-04-11 09:10: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未知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成立考评评委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业务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7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社科网发布。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社科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办公室:025-83610112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机关党总支:025-83609530
附件:
1、《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社会科学院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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