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南通国资委国企招聘优秀青年人才117名公告(2)
2018-03-13 13:40:5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通国资委国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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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管理
(一)应聘人员试用期六个月。国有企业与应聘人员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间一般安排到国有企业一线岗位锻炼。具体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志愿等,由国有企业与应聘人员双向确定。
(二)试用期满进行考核录用。对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作为南通市国有企业后备干部培养对象进行重点培养,并安排到国有企业合适岗位工作,国有企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对试用期考核一般,或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违反聘用合同有关规定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享受相关待遇。首次来南通就业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参照南通市引进产业类人才政策,享受人才专项补贴等相关待遇。建立优秀青年人才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优秀青年人才培养、管理和使用的动态机制,为南通发展储备后备人才。
五、纪律监督
南通市公开选招聘国有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南通市国资委0513-59003995;轨道公司0513-69900269;城建集团0513-69900200;兴东机场0513-86560061;国投公司0513-55005115;产研院0513-81186998;产控集团0513-85513668;文旅集团0513-68097992;沿海集团0513-59001927;保障房公司0513-59001820;通创投公司0513-59001688;大生集团0513-85545145;大数据公司0513-81100821。
监督电话:0513-59003789。
本简章由南通市国资委及相关企业负责解释。
附件1:报名表
附件2:南通市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需求表(上网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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