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无锡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017-12-21 14:14:0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8年4月8日9:00—16: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级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8年4月18日—2018年4月20日。
(五)报名时,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三:无锡市2018年上半年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考指南》。
四、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市外办、市文广新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单独组织,准考证由主管部门发放,详见附件一)。
1、笔试日期:2018年4月21日。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和《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1:30; 《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时间为9:00-10:30。
2、笔试科目:
管理类岗位、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类岗位的笔试科目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各类岗位的笔试科目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笔试科目见附件一《2018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简介表》。
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
考试范围见报名系统内《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在1:3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户口簿,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
六、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3、需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详见附件二,由主管部门组织,具体加试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测试计算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对专业、技能测试有加试要求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其余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意见,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核准。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拟录取者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招聘咨询电话
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政策咨询: 0510-81820839、0510-81822603;
招聘考务技术咨询:0510-82823315;
招聘主管部门(单位)政策咨询:联系电话请见岗位简介表。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510-81820862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510-81822498
附件一:2018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xls
附件二:2018年上半年无锡市市属事业单位专业测试加试表.xls
附件三:无锡市2018年报考指南.doc
中共无锡市委组织部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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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