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镇江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017-12-21 13:35:0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合格线内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在3:1范围内的应聘人员(部分岗位入围比例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A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B类岗位中的计算机类、法律类、经济类(包括会计、审计、统计和其他经济)考试主要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相应岗位的《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A、B类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名称相同,但内容互不相同,各考相应试卷。B类岗位中经济类中会计、审计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统计和其他经济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B类岗位中专业技术其他类岗位笔试试卷与A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统一组织。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2018年4月21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成绩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 2018年应届毕业生在2018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在2018年8月31日前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聘用单位与新聘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咨询电话:0511-83378271,镇江新区纪工委(监察局)监督电话:0511-83176658,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咨询电话: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8337307。
镇江新区组织统战部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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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