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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上半年扬州高邮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

    2018-03-20 13:21:0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事业单位考试网 扫码零资料  华图在线APP  公考上岸群

      (5)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岗位简介表》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后,及时在高邮市党建网、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4月4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4月23日-24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4月18日-20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报名期间,高邮市组织、人社部门应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4月2日16:00;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4月3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

      (二)笔试

      笔试全部采取闭卷考试方式。

      1、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公共科目详见《岗位简介表》。

      笔试公共科目与省统一笔试科目一致,分别为: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公共科目考试要求参见《江苏省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公共科目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2、时间及安排:

      2018年4月21日上午

      考生按照各自所报岗位规定的笔试公共科目分别考核:管理类岗位考核“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管理类岗位)”;专业技术各类(法律类,计算机类,经济类--会计、审计,其他类)岗位分别对应考核各通用类别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面试(含规定的少数岗位面试前加试专业技能,下同)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确定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其他报名者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证书的,报考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1)获得大学英语四级(CET4)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4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岗位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六级证书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报考:(1)获得大学英语六级(CET6)及以上合格证书或CET6测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2)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合格证书;(3)雅思(IELTS)考试6.5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试90分(老托福580分)及以上;(5)取得英语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合格证书。本科及以上英语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或成绩通知单。

      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类专业毕业的人员,应聘有计算机等级要求的岗位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等级证书。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2018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前应征得定向单位、委培单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报名前应征得毕业学校同意,前述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试(其中“高邮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的01岗位,加试英语口语测试专业技能)名单公布。

      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复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审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进行陈述、申辩。

      (四)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简介表》规定加试专业技能的“高邮市外事侨务服务中心”01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指定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五)体检

      符合上述“(四)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

      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岗位简介表》规定加试专业技能的岗位,则按其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加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4月21日进行笔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高邮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按规定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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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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