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淮安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2018-03-21 14:55:0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华图
应聘人员不能按时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的,将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报考国家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行业(工种)岗位的考生,其身体条件还应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特殊要求的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自行组织)。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招聘县区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市属事业单位由招聘单位填写《淮安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一式五份),按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办理人事关系转接手续;县区事业单位由县区组织、人社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选的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自主约定服务年限等事项。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五、咨询电话
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要求详见《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
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报考单位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各单位报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政策咨询电话:0517-83671213、0517-83605171。
考务技术电话:0517-83671403、0517-83668563(市人事考试中心)。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招聘工作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电话:
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组:0517-83605951、0517-89668811。
市纪委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517-83665187。
七、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3.2018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doc
中共淮安市委组织部
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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