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徐州市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面向驻徐随军家属招16人公告(2)
2017-12-11 10:54:5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为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下午。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从准考证上获知。
3.笔试成绩于12月31日前,在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四、考察
笔试阅卷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考职(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凡系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被大军区以上单位表彰,飞行员、舰艇主官以及驻边远艰苦地区军人的随军家属,优先纳入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原工作单位性质、本人身份及其他报考条件等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因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出现职(岗)位空缺时,按同一职(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进行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从考试成绩、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聘用人员,并通过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六、录、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录、聘用条件的,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录、聘用条件的,不予录、聘用。拟聘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主管部门根据下属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聘用至相应岗位,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随军家属与原单位签有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其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拟录、聘用人员在办理录、聘用手续前主动放弃录、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工作纪律
公开招考工作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切实增强招考工作透明度。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随军家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录、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考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考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
八、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招考政策咨询电话:83733169(市委组织部)、80801168(市公务员局)、83732198(市人社局事管处)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83732486
附件:2017年徐州市市区面向驻徐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考报名表
附件:2017年度徐州市市区面向驻徐部队随军家属定向招考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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