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常州新北区城管局招聘10名社会化用工(二)(2)
2017-11-23 17:02:26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考试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
2.面试
招考单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对未形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以上,方可进入下一个考录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期间内,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政审)工作由招考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对体检不符合要求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应侧重于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简章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考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常州市常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五险一金。被聘人员一律实行合同化管理、市场化工资、企业化保险的管理办法。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五、咨询与监督
考试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政策咨询电话:0519-85127172、0519-85127167
监督举报电话:0519-85181962
六、本简章由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第二次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报名登记表
常州市新北区城市建设与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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