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服务合格人员3人公告(2)
2017-11-15 09:40:1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
(四)面试
1.在笔试合格者中,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同分跟进),如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请相关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联系发放面试通知书,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按5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市“三支一扶”办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人才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市“三支一扶”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社会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时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市“三支一扶”办。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市“三支一扶”办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报考者不符合要求、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如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聘用通知书》或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883116。
监督举报电话:0523-86885399。
附件:
1.泰州市2017年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泰州市2017年从“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泰州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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