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苏州吴江区招聘55名优秀毕业生公告(2)
2017-11-14 09:56: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苏州市吴江区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一)资格复审
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须在面试前交验原件接受资格复审。报名者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书和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在任一环节发现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资格复审和面试地点为苏州市吴江区,时间初定于2017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给予定额补贴。
七、体检、考核、公示
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面试成绩按同一专业类别拟选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职位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政审)。考核合格后在“中国吴江”网站(http://www.zgwj.gov.cn/)“人才科技”栏目公示7天,因体检、考核、公示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专业类别的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八、录用及管理
经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的,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发放《录用通知书》,工作单位由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录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录用通知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新录用人员实行1年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事业单位规定的相关标准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苏州市吴江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先纳入年轻干部培养对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新录用人员为非本区户籍在本区无住房的,根据区相关人才政策给予适当租房补贴。
咨询电话:0512-63950942,0512-63950940。
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公开选聘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部分高校名单
2.苏州市吴江区公开选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专业类别及人数
3.专业参考目录
4.吴江区基本情况
5.苏州市吴江区公开选聘2018届优秀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苏州市吴江区公开选聘
优秀应届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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