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亳州蒙城县直单位招聘90人公告(3)
2017-11-13 14:05:2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蒙城县人社局
五、用工形式及待遇
1、本次招考实行劳务派遣。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报县人社部门登记备案),劳务派遣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用人单位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不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辞退。日常管理由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负责,并建立严格的管理、考核、退出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合同期满因工作需要且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由劳务派遣公司续聘。
2、拟用人员试用期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月工资1800元,并按照蒙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增长机制进行调整。同时,按政策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其中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已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不再重复办理。
因工作需要且岗位出现空缺再需要补充人员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按相关程序从进入面试没有被使用的人员中择优递补。
六、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考工作的领导,成立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孔祥永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曹松军 (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
刘 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杨景欢(县政府副县长、县政府办主任)
成 员:何 峰(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王振武(县委办副主任、县信息局局长)
马兆圣(县政府办党组成员)
张旭东(县人社局局长)
锁必武(县财政局局长)
白学军(县教育局局长)
有关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
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振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伟、杨晓保、邵亮、高守广等同志为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从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1、参加公开招考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2、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和使用资格。
3、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其他有关事项
1、咨询电话:0558—7664516(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7639110(县纪委)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招考信息在蒙城县人民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徽公共招聘网发布。因报考者自身原因导致本人不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由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汇总:
蒙城县部分县直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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