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56人公告 (第三批)(2)
2017-11-06 10:34:5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网上银行缴费办法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4)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日12∶00—16∶00。
(6)未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导致影响招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通过缴费确认后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联系。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5日—12月7日。
(三)笔试
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有笔试加试专业科目要求的岗位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9:00—11:30。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2017年12月17日14:00—16:00。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等(其中:所有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本岗位专业知识等),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和考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中各环节的考试(含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所有考试),考生成绩不低于该项考试卷面总分50%的为合格,否则,取消其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资格。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均以百分制的形式计算、合成、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方式:由考生通过原报名网站查询。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www.sqrsks.com。
(四)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由市人社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对于需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没有达到1:6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专业技能测试总分的60%)为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内容见《岗位简介表》,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对于有笔试加试专业科目的岗位,按公共科目成绩占40%、专业科目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笔试成绩;对于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前,市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届时考生须提供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还需提供安置地的户籍证明或身份证;以及本简章、《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种证件的,须提供各种证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证明,以机构编制部门或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同时还需提供本人最近一次《调资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现单位出具的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中:所有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演课)。面试时,对于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对于报考有专业技能测试岗位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占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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