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泰州兴化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人公告(2)
2017-11-03 15:59:3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兴化市人民政府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3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社会在职人员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体检资格。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等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
体检时间2017年12月4日,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从该岗位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被聘用人员凭学历证书等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解除。
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或违反试用期管理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首次聘用期为5年,首个聘期内不予调往市外。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发现并经查实的考生,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28870(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329(兴化市监察局)
附件:
1、岗位表+
2、报名表
3、专业参考目录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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