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西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95人公告(3)
2017-11-01 14:55:1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山西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公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要求的比例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按照资格复审实际合格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七、面试
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的监督指导下由省水利厅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在山西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面试成绩当天在山西省水利厅院内张榜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与考察人选的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省水利建设开发中心博士岗位应聘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相同,按面试成绩第三位小数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
体检由省水利厅统一组织,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
3、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业水平或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合格人选,按有关规定报省人社厅批复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并查证核实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经聘用享受国家、省规定的工资待遇,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不达最低服务期限要求调走或辞职的,按违约处理,须向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十、咨询及其他事项
所有涉及本次招聘方面的方案公告、成绩公布、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等均会在山西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查询。
山西省水利厅咨询电话:0351-4666234
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咨询电话:0351-7331654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的部分岗位地点在野外工地,条件艰苦,交通不便,较为适合男性。考虑到近几年部分新招聘人员聘用后,不能适应野外工作、生活等方面的艰苦环境,而主动辞职的情况,特提醒考生谨慎报考。
2、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山西省水利厅
2017年10月30日
附件:山西省水利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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