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在宁事业单位招聘16人公告(2)
2017-10-26 16:49:5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方式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2、笔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 上午8:3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阅卷结束后考生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登录江苏农业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江苏省农业委员会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之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农业网站公布。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算。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第一名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25-86263509
联系人:陈华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农业委员会机关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 025-86263602
联系人:杨基升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236122。
附件:江苏省农业委员会部分在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省农业委员会
2017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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