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招聘3人公告(2)
2017-10-24 16:36:1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须于2017年11月15日之前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审查(地点:王府大街8号2002室,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办公室)复审,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
审查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市建委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次2个工作日在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电话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联系人:许明钰汤宇红
电话:025-83278047,83278103手机18205088509
(二)监督电话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人事处:025-83753461
附件1: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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