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2)
2017-10-18 13:03:2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目录、2-3篇有代表性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材料;《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或《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上述材料(除报名登记表外)均需提交复印(扫描)件,其中现场应聘人员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提供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按照电话通知要求将报名材料原件交招聘单位,复审完毕后返还原件,扫描(复印)件留存。复审结果将通过电话和报名邮箱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网上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招聘单位成立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综合考评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个人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
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和招聘单位网上发布。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评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和招聘单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在该单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综合考评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综合考评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025-83357664
南京市科技信息研究所:025-57715263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人事处:025-68786230
附件:
1.《南京市科委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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