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南京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2)
2017-10-18 11:36:0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现场审核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审查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为百分制,两项成绩的合格线均为6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成绩。
笔试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市水务局网站公布。
笔试定于2017年11月3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成绩当日在南京市水务局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实际岗位招聘数的1∶3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面试于2017年11月4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
面试当天应试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采用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于次工作日在南京市水务局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日期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进行考察。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市水务局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或与招聘条件要求不一致信息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考试成绩无效。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面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单位电话:
1、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025- 58592258
2、南京市供水节水管理处:025-52270008
(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电话:
南京市水务局:025- 52367861
本次招聘由南京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水务局
2017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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