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宿迁宿城区事业单位面向驻军随军家属招聘1人公告(2)
2017-10-16 17:28:2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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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分+面试
根据宿政办发〔2016〕28号文件规定,采取“积分+面试”办法择优录取。
1、积分办法
根据军人工作表现、能力素质、贡献大小等情况,将积分项目分为职务、军衔、军龄和随军家属学历、奖励等五项,惩戒为减分,其它均为加分,由区人武部派人负责调查、查档、收集、核定材料,并由调查人员签字,区人武部盖章、区人社局复核后确定积分。具体项目及分值如下:
(1)职务分
职务基础分以现任职务为准,职务分按照排职计10分,每高一个职务等级加10分计算(专业技术干部按技术等级对应行政职务计分)。
(2)军衔分
军衔以部队所授现军衔为准,军衔分按照少尉计5分,每高一个衔级加5分计算。
(3)军龄分
军龄以在部队服役时间计算(以工资核算军龄为准),每年1分。
(4)奖励分
荣立一等功的每次计10分、二等功的每次计6分、三等功的每次计3分,参战立功另加2分。各种奖励以档案中的《奖励登记表》或本人提供的奖励证书原件为依据,因同一功绩多层次受奖的,按最高的一次计分,各类奖励每增加一个相应加分,最多累计3项。
(5)特岗分
有过驻守在艰苦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经历的满10年计2分,超过10年的,每超过一年加2分,但累计分不得超过10分。
(6)伤残分
因公致残计3分,因战致残的计5分。
(7)惩戒分
受党(团)、政纪警告处分一次减2分,处分每加重一级递减2分(因同一问题受多种处分的,按最高处分减分)。
(8)军人家属学历分
学历认定以取得毕业证书且学籍材料齐全的为依据,取得多种学历的,按其中最高学历计分。学历分按照博士10分、硕士6分、本科4分、大专2分计算。
2、面试办法
面试由宿城区人社局和宿城区人武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10月20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考生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处理问题能力、思维能力、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
(四)体检
按照考核总积分百分制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在宿城在线公布。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人武部共同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17版)执行。考察开始后,区人社局即开始函调本人人事档案。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考察结束后,根据“积分+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宿城在线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按国家规定执行。
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阶段,因各种原因(如体检、考察结果不合格,考生不符合政策规定被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或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等等)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宿城区人武部、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7-80532420 0527-82960398
监督电话:0527-82960826
附件1:岗位简介表
附件2:宿城区面向驻军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宿 城 区 人 武 部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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