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招聘1人公告(2)
2017-05-11 09:41: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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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2017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七、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监督电话:0515-86662410(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室)
0515-68608306(盐城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附件: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勤人员报名表.doc
盐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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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