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市吴中区事业单位招聘90人公告(2)
2017-03-01 15:47:0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吴中区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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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3月13日9︰30—3月16日16︰00。
4、缴费时间:2017年3月13日9︰30—3月17日16︰00。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报名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网上报名成功,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5、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人社部门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由人社考试部门统一办理退费手续。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先在网上缴费,于2017年3月21日—22日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五、笔试
1、笔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于2017年3月23日上午9:30-24日下午17:00在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当全部参加笔试考生的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以该平均分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4、笔试成绩公布
⑴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17年4月18日09:30—20日17:00。
⑵笔试成绩公布网址: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具体通知。经笔试成绩查询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参加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向招聘单位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领取《资格复审表》2份,将表中“报名人员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后交招聘单位人员签字(盖章)。经招聘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持《资格复审表》和应聘材料原件,到“资格复审处”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报名者当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将《资格复审表》1份交登记处,另1份返还招聘单位。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经招聘单位报人社部门同意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所在院校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和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
⑵其他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劳动合同或打印的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⑶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具结婚证书和在苏州市区一方配偶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照顾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具父母双方同在苏州市区的户籍证明和身边无子女的证明(独生子女证);驻苏州市区的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驻军所在部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
⑷归国留学人员另须出示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先凭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人员学历学位资格验证证明》办理现场资格复审手续,待面试、体检、考核后,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录取聘用的相关手续。
⑸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职位另须提供吴中区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文件。
⑹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⑺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
5、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方视为资格复审成功。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凭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减免面试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打印《面试通知书》的时间在复审后五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网(http://www.dwrc.cn)公布。资格复审成功的进入面试人员,须按系统公告的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的计算。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小数,第二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在前。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加试事宜另行通知。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网上(苏州市吴中区东吴人才热线:http://www.dwrc.cn)公布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中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招聘实行一次性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九、考核(考察)和资格复查
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聘用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考察和资格条件复查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15日。确因情况特殊,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至30日。对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聘用考察(考核)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