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环保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8名人员简章(2)
2016-11-11 11:04:1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人社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省环境监测中心2-3号岗位、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4-5号岗位为笔试、实际操作加试和面试;其他职位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科目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为 12月10日。本次笔试在南京市设置考区考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分成绩的5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实际操作加试人选。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进行公布,考生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四)面试和实际操作加试按照省环境保护厅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和实际操作加试前,省环境保护厅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工作经历证明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江苏环保网(www.jshb.gov.cn)网站上公布,并由用人单位书面通知考生参加面试或实际操作加试。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面试或实际操作加试人选。
实际操作加试办法将通过张贴告示形式将加试时间和地点告知考生。实际操作加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实际操作加试总分100分)。实际操作加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办法将在面试当天用张贴告示形式在面试地点告知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总分100分)。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总成绩计算方法: 省环境监测中心2-3号岗位及省太湖水质监测中心站4-5号岗位,笔试成绩按50%、实际操作加试成绩按1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其它职位笔试成绩按50%、面试成绩按50%计入最后录取总成绩。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省环境保护厅组织考核,具体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并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