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招聘15名合同制管理人员公告(2)
2016-10-18 10:40:4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崇川人社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岗位空缺时,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川人力资源网上进行公示。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本人明确放弃的,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按规定办结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三、人员性质及基本待遇
新招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工资待遇按全区统一规定的工资标准执行(目前工资标准为:岗位工资3150元/月,职龄工资30元/年),并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合同原则上三年一签,首次用工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双方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考风考纪,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其他事项
1、笔试、面试均使用同一准考证。考试时需携带并出示准考证、本人身份证。
2、本简章由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0513-83574050;
监督电话:0513-68581901。
附件2:崇川区公开招聘崇川区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检察院
2016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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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