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苏州张家港市凤凰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10名人员公告(2)
2016-10-11 11:43:57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张家港人社
5.缴费时间:2016年10月27日至10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报考人员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辅楼3楼,长途车站向东150米)缴费100元,完成缴费后,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11月7日~ 11月12日。
6.报考者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7.本次招聘,笔试设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6年10月30日9:00~11:00。
五、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2016年11月12日。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登陆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可在体检前提供)。
2.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八、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