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下半年镇江市事业单位招聘20人公告(2)
2016-10-09 09:27:4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镇江人事
通过集中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告。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A类岗位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法律》;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B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专业面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
3.C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或《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
4.D类岗位考核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卷面总分值的50%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10月22日-11月4日。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初定于2016年10月29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笔试成绩10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01-05号岗位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分别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政策咨询电话:0511—85340800、85340050、84435702,考务咨询:0511-84425552。监督电话:0511—85340833。
附件:《镇江市事业单位2016年下半年集中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点击下载)
中共镇江市委组织部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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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