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13名劳务派遣人员公告(2)
2016-07-15 09:52:00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亭湖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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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聘用。拟聘人员依法与劳务派遣机构订立《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中止聘用关系。
四、招聘咨询电话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0515-88259111
五、招聘工作监督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组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联系电话:0515-89918607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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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