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宿迁市司法局招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告
2016-07-13 10:14:5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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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宿迁市司法局招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31日。欢迎加入2016江苏事业单位QQ群110120299,关注江苏华图官方微信(公众号:jiangsuht),微信回复“资料”免费下载江苏事业单位考前资料;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为进一步发展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逐步解决基层法律服务人员不足现状,更好的为城乡居民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服务,今年拟继续开展面向社会招录一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工作。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国民教育序列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55周岁以下,品行良好。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考试,骗取报名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的;
3、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4、其他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时间和流程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2016年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考试实行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7月11日至7月31日。报考人员应当在上述期间内按照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二)报名材料和招考程序
1、报名人员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宿迁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招录考试报名表》(附件1);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先期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报告);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三个月内蓝底一吋免冠彩色证件照片5张;
(5)基层法律服务所同意接收执业的证明(附件2);
(6)报名、考试费100元。
毕业证、身份证原件由县(区)司法局审核完毕后退还报考人员。需要报名、考试费票据的人员报名时向工作人员申明。
2、招录考试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考人员应持报名材料向所在县(区)司法局申请报名。经县(区)司法局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由县(区)司法局在考生报名表上出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县(区)司法局印章。
(2)报名结束后,由各县(区)司法局向市司法局汇总上报报考人员报名材料,市司法局、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发放准考证。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