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扬中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招聘3名社会化职工公告(2)
2016-06-08 09:34:32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扬中市人才
(二)考试
1.考试方法、成绩计算
考试由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
2.考试安排及成绩公布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于2016年6月30日工作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上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代领必须一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身份证)。
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扬中人才网(网址http://www.yzrc.net/)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安监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序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手续及管理待遇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市人才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其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十五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录用的社会化管理职工签订《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用工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两年,其中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能胜任工作、表现优秀的,合同期满后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以续签。
聘用人员在合同期内的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扬中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化管理职工收入分配方案的通知》(扬人社发〔2012〕1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其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按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三、纪律与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咨询电话:88221068 (治水办), 88329191(人社局),监督电话:88337307。
扬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中市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
二0一六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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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