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淮安市民政局招聘4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6-06-06 11:28:3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淮安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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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淮安市民政局招聘4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为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经市民政局党组同意,并报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6年淮安市民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的国外留学人员或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阶段或者更高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须为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其中: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其他考生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即2016年6月24日前)取得公告、《岗位表》要求的相关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从其要求(计算方法同上)。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表》)。
6.被聘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二年内取得相关执业资格,未按期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现役军人、非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的在读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0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淮安市民政局人事教育处(淮安市清河区健康东路106号四楼),咨询电话:0517-83766107。
3.报名要求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16年淮安市民政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相应岗位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取得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留学人员或者港澳台地区高校毕业生提供)。
(6)近期同底免冠二寸彩照4张。
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由淮安市民政局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报名表。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报名结束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为2016年6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于2016 年6月30日—7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