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泰州市海陵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8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6-02 10:29:3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海陵人社
(4)考生报名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按《泰州市海陵区2016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执行。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卫计委提出,区卫计委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区人社局及时在现场及指定网站发布《专业添加目录表》,考生方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 19日下午16:00。凡未提出添加及区卫计委未同意或区人社局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报名现场及指定网站发布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5)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计委会同区人社局根据最终报名情况及招聘计划数提出意见报市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调整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指定网站公告。
(6)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6年6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需要用到)。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的,除提供《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外,须同时提供考生和代领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报名费收据。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委统一组织,采用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卫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指定网站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考生名单。
(四)资格复审与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同分跟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选,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委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须交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书(其中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未毕业,可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委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费100元/人。
3.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由主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和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计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体检由区人社局和区卫计委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体检合格者(怀孕人员除外)方可进入选岗环节。
体检前,未就业的考生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须同时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的,取消其体检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因被取消体检资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区卫计委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七)选岗
选岗须由报考者本人按时参加。根据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信息,考生本人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岗通知按规定程序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选择岗位。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可先参加选岗,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