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6-02 09:54:5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人社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③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岗位1、2采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岗位3、4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一)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笔试的专业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60%,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http://www.jsforestry.gov.cn/)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卷面总成绩50%为合格。
(四)对1、2号岗位的初审合格者和3、4号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者中的前3名进行资格复审,确定面试人选。1、2号岗位的复审合格者全部参加面试,3、4号岗位如有复审不通过人员,在笔试合格者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某招聘岗位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不足3人,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如组织笔试的,包括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http://www.jsforestry.gov.cn/)公布。
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省林业局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提交一套复印件用于备案。对国(境)内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有疑问的,需到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认证。
(五)面试按照江苏省林业局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书面形式告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六)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专业技能测试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考评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方式进行,具体测试内容依据招聘岗位日常工作须具备的专业技能确定,专业内容所占分值不低于6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江苏省林业局网站(http://www.jsforestry.gov.cn/)公布。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等考试的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其合格线为该项考试(测试)总成绩的60%。
(八)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1、2面试成绩按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40%计入最后总成绩;岗位3、4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按20%计入最后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未能在60个工作日完成的,将在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时说明原因)。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则在同岗位考生中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江苏省林业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林业局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275303
联 系 人:刘跃峰
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招聘岗位相关情况咨询。
咨询电话:025-52741622
联 系 人:邢玮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林业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275312
联系人:马立民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