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扬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
2016-04-19 14:48:34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扬州人事考试网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汇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和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和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成绩之和仍相同,按计算机文字速录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
六、公示与聘用
1、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考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扬州人才市场网上进行公示;
2、公示期届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不予录用;
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试用三个月,主要进行书记员业务技能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由扬州拓普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派往扬州市人民检察院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
七、相关待遇
1、试用期每月工资为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后,与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其他聘用制人员享受同等工资待遇。
2、聘用制书记员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3、派遣员工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八、扬州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859509 87859903
联系人:扬州市人民检察院干部处 汪定 胡冬梅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8号,邮编225009
电子邮箱:yzjcygbc@163.com
—— 推荐阅读 ——
2016扬州各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位工作人员信息汇总
以上即为《2016扬州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招聘4名聘用制书记员公告(2)》全文,[点击查看]更多江苏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关注江苏事业单位招聘,了解更多考试资讯。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