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昆山市人民法院选任10名人民陪审员公告
2016-04-01 09:27:5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昆山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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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依法保障公民参与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和省高院通知精神,经报请昆山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昆山市人民法院决定在本市范围内增补选任10名人民陪审员,江苏华图(http://js.huatu.com)现将2016昆山市人民法院选任10名人民陪审员公告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选任的原则
公民自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以审判需要为先,德才兼备为准,兼专职相互配备,坚持优中选优择优选任原则。
二、选任的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昆山户籍市民;
(四)年龄:
A类陪审员:年满2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无固定工作,可随时参与法院审判活动。
B类陪审员: 62周岁以下,已退休,可随时参与法院审判活动。
C类陪审员:年满28周岁以上,具有化学专业知识或机械制造专业知识与工作背景,能按时参与法院审判活动。
(五)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公益,公道正派,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以及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3、因其他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选任的程序
1、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凡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均可以个人申请或组织推荐的方式报名。
2、资格审查。由昆山法院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最高院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考核。对报名参加选任的人员,昆山法院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社会评价及业务工作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最后确定初步人选。
4、征求意见及提请任命。将初步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在征求昆山市司法局意见后,由昆山法院院长提请昆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任命。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与人大换届同步。
人民陪审员根据实际陪审工作及出勤情况,适当发放补助。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4日、2016年4月15日两天(上午9点30分—下午4点30分)。报名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办公大楼0102办公室。
推荐单位或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一式一份。推荐表与申请表请从“昆山人才网”和“昆山市人民法院”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或在报名时领取并填写,附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村(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包括职业、政治身份、身体状况、日常表现等(组织推荐的除外)。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