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公开考调4名工作人员简章(2)
2016-03-22 10:24:59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武进人社
(三)资格审查
考调单位负责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考调单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考试、考察办法
1、笔试
笔试内容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客观题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能力素质两部分。主观题为一篇800字以上的材料作文。笔试总分100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各占5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得分高低排序。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4、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数 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区纪委组织到考生单位进行考察。因考察不过关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调动
根据考察情况,由区纪委常委会确定最终考调人选,由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七、本简章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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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