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公开选聘20名专门人才简章(2)
2016-03-01 10:36:2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高港区人社
5.考察
采取一定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6.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港党建网、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予以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聘用人员行政关系挂靠在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编制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直接进入区党政后备干部人才库,作为区管后备干部培养。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比照公务员同类人员标准执行。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和轮岗锻炼制度,为期一年,分别安排到园区、镇街和区级机关部门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和轮岗锻炼结束,由泰州市高港区专门人才工作站对其进行综合考核,并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安排到相应单位岗位。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泰州市高港区2016年公开选聘专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6965195(中共泰州市高港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监督电话:0523-86966163(中共泰州市高港区纪委)
指定网站:
高港党建网:http://gg09.gaogang.gov.cn/dj/index.htm
高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gghrs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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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2016年公开选聘专门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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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