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文化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2-20 13:42:4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江苏人事考试网
2、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文化馆网站公布。面试按照江苏省文化馆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并签订岗位任职承诺书后方能参加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不签订岗位任职承诺书或考生放弃面试等情况,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职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通知考生。
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备一套复印件):
(1)身份证;
(2)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面试的,均作为放弃面试处理。
3、总成绩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按如下公式折算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1、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政审。根据体检和考核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江苏省文化馆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拟聘岗位、总成绩及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文化馆人事部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699348
联系人:范 萍、史东音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文化厅人事处、纪检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7798879
联系人:刘朝晖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文化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025-87798839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江苏省文化厅
201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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