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10名实用型卫技人员
2015-12-01 11:28:33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张家港市卫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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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2015年下半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用型卫技人员1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79年12月14日至1997年12月16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以及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4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要求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69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苏州大市户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职称的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5.取得相应卫技系列执业(任职)资格。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的张家港市户籍报考。
7.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4日前。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3年12月14日前,以此类推。
8.招聘职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10.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岗位类别、人数和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2015年下半年张家港市卫计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用型卫技人员职位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址:张家港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
(3)联系电话:0512-58987102。
(4)报名、照片上传及资格初审时间:2015年12月14日9:00~12月16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jpg、tif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报考者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
(6)开考比例。本次招聘设定开考比例为1: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设定开考比例为1:2),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按原报名程序进行),补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7日09:00~16:00。
2.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8日~1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
地点:市卫生进修学校。
(2)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供资料:
报考者应出具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单位证明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也可在体检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考试资格。
(3)确认缴费: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缴纳考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4)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12月23日~2015年12月25日。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