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盐城市人社局直属市劳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招聘1名工作人员(2)
2015-11-12 09:37:15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盐城市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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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考试通知书。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笔试:笔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内容为岗位必备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由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岗位1:3(含末位同分者)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卷面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成绩当场公布。
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总成绩。
四、聘用
(一)体检、考察: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组织实施。考试结束后,根据公告中明确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选(总分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
五、纪律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实行回避。
监督电话:0515-88193510(市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咨询电话:0515-88193506(市人社局组织人事处)
0515-88198406(市人社局事管处)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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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