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50名社区工作者 10月9日报名(2)
2015-09-29 09:30:08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海陵区人社
(四)面试资格审核
2015年10月26日-10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考生到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提交下列材料: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退役士兵还须提交有效的退役证件或证明,民政协管员、劳动保障专管员须出具所属镇街园区有效证明)。考生同时提交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交有效证件、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对经资格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费100元(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凭有效证明材料免缴)。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11月7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同分跟进)。
2015年11月14日前,在中国海陵网、海陵党建网和海陵民政网公布考试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海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二楼大厅领取《体检通知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的时间及相关要求详见《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按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低保户和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凭有效证明材料免缴)。
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在参加面试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同分跟进)。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
(八)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海陵网、海陵党建网和海陵民政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聘用人员名单。区民政局具体办理招聘审批手续,并向受聘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受聘人员经岗前培训后,分配至相关街道(园区),由街道(园区)按照《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
受聘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负责与原工作单位终止合同或协议。受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时间以《聘用通知书》上注明的报到时间为准),视为放弃聘用。
因考察、公示不合格和放弃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受聘人员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的意见》、《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制暂行办法》、《海陵区社区工作者年度考核办法》以及所签订的《泰州市海陵区社区工作者聘用合同书》进行考核和管理,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受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由本人自谋职业。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社区工作者,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考生,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简章由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6391130
监督电话:0523-86243110,0523-86231572
公布网址:中国海陵网 http://www.tzhl.gov.cn/
海陵党建网 http://dj.tzhl.gov.cn/
海陵民政网 http://mzj.tzhl.gov.cn/
泰州市海陵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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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