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10名工作人员简章
2015-08-18 10:04:01 江苏事业单位招聘 来源:宿迁市广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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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1. 摄像记者6名(男性),文字记者2名(男女不限),
编导2名(男女不限)。
2.具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汉语言文学、
播音主持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一定新闻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7日至8月31日(周六、周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宿迁市广电总台418房间(发展大道7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职位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总台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在总台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5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试用。
三、试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为三个月,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费,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定部聘人员劳动合同,享受一线记者同等待遇,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手续。
2.在台工作满两年后有机会转为台聘人员,并为其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被录取后,可以先试用,待取得毕业证后签订部聘合同。
4.在县级以上台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试用1个月,业绩突出的人员,经过考核合格,可直接签订部聘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469(宿迁市广电总台纪检监察室)。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