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金陵科技学院招聘78人公告(2)
2018-06-04 16:28:00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金陵科技学院
1、笔试(含其他测试)
(1)笔试内容:岗位基本知识、对应聘岗位的认识等。
(2)笔试时间地点: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指定考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部分岗位需参加其他测试,成绩计算方法详见岗位信息表。其他测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4)笔试(含其他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含其他测试)合格线60分。
2、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
笔试(含其他测试)结束后,在笔试(含其他测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辅导员岗位(不包含少数民族辅导员和特教辅导员)按招聘计划的1:2,确定面试人选;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的1:3,确定面试技能考核人选。
(1)资格复审
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前,对取得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资格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由学校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
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的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师德师风、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等,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合格线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或面试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2018年毕业生须于体检前提交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学校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并约定试用期。聘用者实行人事代理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学院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咨询
辅导员岗位:王老师,(025)86188818。
其他岗位: 朱老师,(025)86188601。
五、招聘工作监督
金陵科技学院纪委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6188861。
附件:金陵科技学院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金陵科技学院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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