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4人公告
2017-10-13 14:37:30 江苏社会工作者考试 来源:苏州高新区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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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福利中心招聘4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参照《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福利中心于2017年10月16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身体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及以上的毕业生不受限制。
(三)学历条件为本科及以下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0月16日后出生),且户籍关系须在苏州市区(在苏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苏州市区户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社会在职应聘人员不受户籍地的限制,年龄须在45周岁及以下(1971年10月16日后出生)。
(四)附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7年10月1 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7年10月1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详见附表(2017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方式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至现场办理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现场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周一)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现场报名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二楼招聘大厅。
(二)现场报名程序
1.应聘人员选择岗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公布的招聘岗位及条件选定应聘岗位后,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招聘单位)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
2.招聘单位资格初审。经招聘单位初审,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7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社会福利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1份,将《登记表》中“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后交招聘单位签字(盖章)。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籍证明(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劳动手册、社保缴费清单、档案关系托管证明等)、应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件),个人近期同底1寸证件照2张。经省、市、区公开选聘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另须出示本人工作单位所在乡镇或街道出具的个人工作表现鉴定和同意报考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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