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昆山市教育系统招聘职教专业教师22名简章(2)
2013-12-03 16:59:1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昆山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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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31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不限户籍。
2. 具有教师资格证、同时具有各专业所要求的相关岗位要求。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从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3年12月20日24点止(以邮戳为准)。
2.报名办法:报名者将一寸证件照2张(其中一张贴在报名表上)、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技能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大学各年级成绩单(应届)等复印件,一并寄到江苏省昆山市教育局人事科(邮编215300)。
3. 报名须知: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招考须知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报名条件者,教育局将电话通知来昆进行测试。
2.测试时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技能证、教师资格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大学各年级成绩单(应届)、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测试包括综合评价、面试和技能测试三部分。其中,综合评价占10%,面试占30%、技能测试占60%。
(1) 综合评价。根据报考者所提供资料由考评组进行打分,满分10分。
(2) 面试。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进行。说课内容以现在使用的职业学校相关专业教材为面试内容。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按学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录取标准
1. 依据综合评价、面试和技能测试结果,在面试和技能测试二者成绩都合格的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公布取得应聘资格者名单。
2. 最后一个录用岗位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优先录用技能测试分数高者,技能测试分数也相同,优先录用面试成绩高分者。
3. 凡取得应聘资格者当场签订就业协议。与招聘单位签约的人员经体检、审档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实行雇员制,期限为二年,雇员制期内签订劳动合同,交纳社会养老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核定,雇员制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可延长一年雇员期,期满考核仍未达到转聘条件的,不再续签劳动合同。
六、相关说明
1.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2.招聘学校为报考者报销来回路费(仅限应届毕业生),解决用餐,住宿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本简章由昆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57532164
监督电话:0512—57514790
昆山市教育局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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