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南京师范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笔试公告
2022-11-28 10:48:0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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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2022年11月14日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发布的《南京师范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现将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2年11月30日9:00—12月3日9:00。
2.方法: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后下载、打印准考证,平台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84。
3.要求: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打印准考证,否则不得参加笔试。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咨询电话联系,联系电话:025-52616712。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3日9:00至11:00。
2.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新北区学思楼。
3.要求: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应聘人员于考试前1小时到达考点,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
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为确保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现将备考及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报考人员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考生应至少于考试前7天(2022年11月26日及以前)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更新直至考试当天。考生应持续关注本人“苏康码”状况,确保绿码。外来考生(指2022年11月26日及以后自省外和省内跨设区市来、返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的考生,下同)应至少于考试前7天起持续了解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最新防疫要求(可关注“南京本地宝”微信公众号或拨打南京市疫情防控咨询热线“025-12345”了解咨询),并严格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以下简称“核酸检测”)等要求,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应按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管理,备考期间不前往国(境)外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以及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下同),主动减少外出、不必要的聚集和人员接触。出行时注意保持社交距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等卫生防护。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应及时就医,以免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二)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所有考生均须本人“苏康码”为绿码、行程卡无异常,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
2.来自南京市以外地区的考生,均须符合进入南京有关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可在国务院客户端查询),按规定时间进行健康监测,未满规定健康监测期不得参加考试。
3.考前7日内行程均为江苏省内常态化防控区(含南京市)的考生,须持考前“3天2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中最后1检要求在南京市检测,并在考试开考前24小时内)。
4.考前7天内有江苏省外常态化防控区行程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并持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要求在南京市检测,最后1检要求在考试开考前24小时内)。
5.考前7天内有南京市低风险区行程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并持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均要求在南京市检测,最后1检要求在考试开考前24小时内)。
6.考前有南京市以外低风险区行程的考生,须主动报告并持抵达南京市后“7天5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开考前“3天3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健康监测期与考前3天时间有重叠的,重叠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同时列入“7天5检”和“3天3检”)。
7.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离开高风险区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健康监测期(按国家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除须符合前述条件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健康监测期规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经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除须符合前述条件外,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出示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苏康码”绿码和行程卡,提供本人首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有相关资质检测机构出具的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考点所在地要求“落地检”的应为当地机构出具,下同),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规范佩戴,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情况,请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考试当天提前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验证流程后从规定通道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有以下特殊情形之一的考生,必须主动报告相关情况,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服从相关安排,否则不能入场参加考试:
1.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或脱离轨迹交叉之日起算,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按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下同)的,考试当天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须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因患感冒等非新冠肺炎疾病有发热(体温≥37.3℃)、干咳等症状的考生,考试当天如症状未消失,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并能提供本人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经排查无流行病学史的,还须服从安排在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外来考生考试当天除须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并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按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对于外来人员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且应主动报告并配合相应疫情防控安排:
1.考试当天不能现场出示本人“苏康码”绿码、行程卡、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仍在隔离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未完全按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抵达后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的,以及其他因疫情相关原因被旅居地或考试地点所在地管控不能到场的;
3.近期有国(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区或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旅居史的考生,自入境或离开中高风险区、社会面本土疫情所在县之日起算,未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的;或虽已满规定隔离期及居家观察期,但不能全部提供隔离期满证明及居家观察期中和期满日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五)考试过程中,考生出现发热、干咳等可疑症状,应主动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复测复查确有症状的,应配合转移到隔离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后应服从疫情防控有关安排。考生因此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弥补。
(六)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诚信申报相关信息,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考生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和江苏省、考试地点所在设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新的要求,将另行告知,请考生随时注意公告更新。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应聘人员按进校要求从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新北区8号门进校并直接到达相应场地,考试结束后按原路线尽快离开学校,外来车辆谢绝入校。
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打印、签署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进考场前将《疫情防控承诺书》上交监考员后方能入场参加考试。
联系电话:025-85898260,联系人:吕老师、雷老师。
特此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2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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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lingt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