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张家港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45人公告
2020-01-22 09:42:4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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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等有关规定,2020年张家港市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54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和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无教师资格证者须承诺于录用前取得)。
(二)报考人员须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以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的人员须具有相应学位。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4年2月6日至2002年2月13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2月6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以研究生学历(须有硕士学位)报考的人员;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
具有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位的社会人员须苏州户籍;以本科学历(须有学士学位)报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须苏州生源地或苏州户籍。
(五)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按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留学归国人员按社会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录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六)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人员。
(八)符合政策性安置等条件的报名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可凭配偶或父母张家港市户籍报考。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详见附件《2020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沙洲职业工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四、报名办法
1.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相匹配。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3.报名网址:2020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http://218.4.136.222:8010/wsbm)。
4.报名时间:2020年2月6日8:30~2月13日19: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像素130X170,JPG格式,30KB以下。
5.报考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的信息,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因身份证不一致而造成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上的字样完全一致,否则可按虚假填报处理。
6.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2月6日8:30~2月13日20:00。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笔试费100元/人)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者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7.本次招聘各岗位均设定相应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相应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0年2月14日9:00至12:00登录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五、第一轮考试(笔试和技能加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提前登录2020年张家港市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2020年2月22日(周六)上午,具体笔试地点、科目及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包括本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2)沙洲职业工学院教师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3.笔试总分
笔试总分为100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本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理论占30%。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笔试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时,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该平均分作为合格分数线(但不得低于50分)。
4.其他
不指定考试用书,不提供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技能加试
1.幼教、音乐、器乐、美术、中小学体育五个学科的相关职位须加试技能。
2.加试项目
(1)幼教
项目一: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儿童舞。指定舞曲,即兴编排,曲长约为3分钟,舞曲考试时公布,准备时间为15分钟。
项目三:儿童画。指定主题,自备蜡笔、勾线笔等绘画工具,作画时间30分钟。
(2)音乐
项目一: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边唱边用钢琴(电子琴)原调伴奏,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舞蹈。舞蹈音乐自带U盘拷贝,时间在3分钟以内。
项目三:器乐(键盘乐器除外)。乐器自备,时间在3分钟以内。
(3)器乐(中阮、大提琴、竹笛方向)
项目一:视奏乐曲片段,曲目考试时公布,熟悉曲目时间为5分钟。
项目二:自选练习曲一首(中阮高级练习曲以上程度、大提琴波帕尔以上程度、竹笛曲祥高级练习曲以上程度),演奏时间在3分钟以内。
(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