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南通职业大学招聘24人公告(2)
2018-04-02 14:49:09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南通职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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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通职业大学网站公示,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我校审核,报市人社局核准,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与我校签订聘用合同,非应届生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2018届毕业生于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八、本公告由南通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校人事处 电话:0513-81050836
监督举报电话:校监察处 电话:0513-81050825
附件:1.南通职业大学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南通职业大学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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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