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2名编内工作人员公告(2)
2017-03-08 09:52:42 江苏教师招聘考试
来源:江苏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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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材料包括: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就业推荐表、本科、研究生成绩单、职称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的,均作为放弃试讲处理。
4.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按如下方式折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 +试讲成绩×60%。总成绩满60分为合格。笔试、试讲、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各单项考试(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校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部门备案后,学校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关系。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1)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后,15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2)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
五、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16-83889557、83889173
联系人:刘老师、肖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516-83889009
联系人:徐老师、李老师
七、 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025-83236075。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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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




